典当行连年亏损或内有玄机
2013-04-24 06:49:18 来源:南京典当网
如果一家典当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改观,企业的经营者对此似乎也无动于衷,就显得有些和行业整体状况有些格格不入,耐人寻味。
在经过了近年的几次“严冬”考验之后,典当行业依然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截至2012年底,全国典当企业数量6084家,同比增长16.2%;全行业注册资本994.2亿元,同比增长27.5%。
数字背后,一方面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巨大缺口为典当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而另一方面,投资典当所获得的比较高的回报也是使不少股东对这一行业“趋之若鹜”的重要因素。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典当企业想要稳赚不赔并不现实,偶尔的亏损也实属正常。但如果一家典当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改观,企业的经营者对此似乎也无动于衷,就显得有些和行业整体状况有些格格不入,耐人寻味。
“体外循环”
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在不久前进行的一年一度的典当企业年审中,有部分典当企业出现了亏损。而这当中个别的几家典当企业已经是连续多年亏损,有的企业甚至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都没有业务经营的记录。实际上,在经营当中出现亏损是很正常的情况,导致典当企业出现亏损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新开典当行对市场不够熟悉、市场占有率较低、企业效益不佳或者是有不良债务出现等等。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上述情况会在在一段时间后得到缓解,不会持续很长时间。
而在行业发展势头仍然向好的大环境下,部分典当企业长期处于亏损或业务停滞状态,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了。一位青岛的典当业内人士就曾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当地的典当企业大约有三分之一都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的状态,鲜有业务经营的记录,却仍然“屹立不倒”,丝毫没有退出行业或将企业转让的意思,“在他们当中,可能就有企业在运用‘体外循环’的方式进行经营。”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一般来说,“体外循环”是指企业的一部分没有记录在公账上的资金活动,表现多为流动资金,特别是现金的自收自支。而对于典当行业来说,这种“体外循环”,则更多的体现在当票之外。
作为典当业务信息的重要载体,当票的监管一直都为主管部门所特别重视。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每户典当企业的当票购领、使用、核销情况建立台账,实施编号管理,典当企业当票与续当凭证使用的张数应与典当业务笔数相符,当票与续当凭证开具的累计金额应与典当总额相符,尚未赎回的当票与续当凭证的金额应与典当余额相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须定期核对上述情况。与之对应,典当行每接纳一笔业务,都要将当物、当金、当期、息费等诸多当票信息的上传至商务部的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当票和续当凭证发生遗失的,典当企业应以书面形式报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当票就意味着将受到主管部门的监管,因此个别典当行就需要进行‘体外循环’,绕开当票、避开监管。这便是有些典当企业‘生意不好’,乃至在监管系统当中长期没有业务记录的根源。”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背后玄机
据介绍,典当“体外循环”的主要形式,就是回避了当票制度和相关登记政策,与客户进行私下的典当业务。众所周知,典当行的主要收入来自于综合息费,由于典当行每一笔业务的当额、息费都需要上传至商务部的监管系统,主管部门对于典当行的情况了解得比较透彻。若是采取“体外循环”的方式,业务所得的息费利润就不会出现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上,成了企业的隐性收入。
如果说有的典当行采取“体外循环”是源于逃避税务利益的驱使,那么有的“体外循环”则透出了从业人员的些许“无奈”。由于《典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典当行,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而根据商务部日前公布的数据,全国201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典当企业占全部典当企业的52.5%;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典当企业占30.3%。换句话说,有多达80%以上的典当企业房地产单笔业务额不能超过200万元。而房地产业务是典当行业的支柱,这让不少业内人士都感觉被束缚了拳脚。
典当企业想要增资扩股也没那么简单,主管部门严格的层层审批以及漫长的申报周期都让典当行颇为头痛。“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一笔大额业务,很难说没有典当行会难敌诱惑,选择采取一些违规的方式去接下。因此,通过体外循环也就成了一些人的选择。”一位典当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后果严重
有资深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能够逃避监管,体外循环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违规经营的铺路石,比较常见的就是“超规经营”。例如,收当相关规定明令禁止典当涉足的质押物,或是抵押、质押物本身的来路不明、手续不全等。典当企业或许可以从这当中获取一定的利润,但是风险也随之而来。
首先就是典当行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典当与民间借贷都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典当业务是典当行与当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的典当借款合同、典当抵质押合同、办理了有关抵质押登记手续并开具了当票而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民间借贷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据了解,曾经有典当行只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没有办理抵质押手续、没有开具当票的行为,在法院审判中被作为民间借贷案而判决的先例。即仅支持返还本金和支付借款期间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息。一旦出现纠纷,遭受损失在所难免。“因此,体外循环不仅扰乱了正规典当市场,也可能会对融资市场秩序产生负面效应。”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实际上,作为特殊行业,典当企业的体外循环并不是简单的是一种避税手段,而更接近于一种用来逃避监管的灰色经营方式。有企业抱怨,这种本色经营是由于监管过严,束缚了企业手脚,殊不知,这种现象一旦扩大,必将导致更加严格的监管,导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更加“灰色”与更大力度监管的恶性循环。同时,这种灰色经营的存在对于改善典当行业的形象显然无法起到正面作用,无论发展多么迅速,都难免会让人们以一种负面的眼光看待这个行业,这是典当的从业者们所不希望看到的,也会对行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文章来源: 中国商报 编辑: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