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我会新会员单位郑重在《南京典当行业自律公约》签字
2012-11-15 12:38:41 来源:南京典当网
11月13日,在我会召开的三季度经营情况分析会上,新会员单位,江苏东部、亿成、佳成、锦港、盈丰典当公司的负责人或代表,郑重地在《南京典当行业自律公约》上签下本企业的名称。至此,在南京经营的65家典当公司均已在《自律公约》签字。
《南京典当行业自律公约》是一个贯彻落实《典当管理办法》,为促进典当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各会员单位代表协商议定的自我约束性文件。《自律公约》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上报相关信息;二是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三是自觉维护客户利益,非经公安、司法或工商管理有关部门书面的证明,不得泄露客户机密;四是提倡公平、公开、平等竞争,各类业务收费要明码公示,挂牌服务,同业间不得相互抵毁,不得打价格战。对违反《自律公约》的公司,协会有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的义务,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由监管部门根据《典当管理办法》中相应的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自2007年以来,各典当企业以《自律公约》为基本规范,认真落实典当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有效地提高典当从业人员遵纪守章的自觉性,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了典当行业的信誉,促进了全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经营风险。 (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