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理事单位及优秀员工的通知
2014-02-20 01:59:49 作者:协会秘书处 来源:南京典当业协会
宁典协字(2014)01号
关于评选优秀理事单位及优秀员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表彰先进、激励斗志,促进我市典当业健康稳步发展,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理事单位和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在今年5月协会换届大会上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理事单位:
1、经营三年以上并无亏损;
2、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年审合格。模范遵守行规行约,无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处罚,无安全事故及重大责任事故;
3、主动交纳会费,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例会、年会等各项活动,参会率达90%以上,及时完成协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优秀员工:
1、在典当行一线工作二年以上且个人品德较好的正式员工;
2、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胜任岗位工作;
3、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无责任事故。
二、名额分配
1、优秀理事单位:按照典当行总数10—15%掌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2、优秀员工:按企业员工实际人数推荐,10人以下可推荐1名;20人以下可推荐2名;20人以上可推荐3名。
三、评选方法
1、优秀理事单位的评选,由各典当公司对照条件申报,并附上单位参评的相关材料,报协会秘书处初审,再经常务理事会审定。
2、优秀员工的评选,每个会员单位按参评条件推荐,并附上参评员工的相关材料,报协会秘书处初审,由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四、评选要求
1、各会员单位对这次评选活动要严把质量关。凡发生责任事故、被通报批评及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参评。
2、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秘书处。评选工作要求在3月30日前结束。
3、协会将贯彻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得优秀理事单位的颁发牌匾,对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表一:南京典当业协会优秀员工推荐表
附表二:南京典当业协会优秀理事单位申报表
联系人:阚梅 联系电话:84501915
邮箱:kmmm_nj@163.com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评选 通知
抄送:南京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