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地方金融组织防疫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8-03 11:41:41 来源:市金融局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全市地方金融组织防疫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金融组织(协会):
为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现就做好全市地方金融组织防疫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本轮疫情发生的场所特殊、病毒传染性强、防控难度大,形势严峻。现在正值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做到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严防守,从严管理,务求实效,慎始如终,确保单位责任和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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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要求,加强应急管理和组织协调,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人,防控责任明确到岗,工作措施安排到位。加强员工出行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三、切实保障企业平稳运营。各单位合理安排服务网点 营业时间,提前向社会公告。按要求做好营业场所防疫安排,保 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物品消杀。强化防疫意识,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喝水、常测温。引导客户采取线上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办理业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引导员工做到科学理智应对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四、积极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各单位应摸排存量客户中抗疫保障企业的信息和需求,积极对接沟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制定专项服务方案,简化业务审核流程,给予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持。梳理存量客户中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及帮扶工作,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视情给予一定宽限期或适当延长还贷期限,帮扶借款人度过暂时困难。
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各单位要积极响应疫情防控要求, 主动作为,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倡导党员同志带头克服困难,服从属地的统一调度,积极参与支援社区的工作。同时,做好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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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提供规范服务,树立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体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要模范遵 守、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有序运转,确保不发 生因规定执行不到位而导致的疫情防控风险,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知。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7 月 29 日
抄送:江北新区财政局(金融办)、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园区金融工作部门